天津通报田淑敏欺上瞒下
在天津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,田淑敏的名字赫然在列,她曾是宁河区人大常委会的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如今却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,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这个通报不仅揭示了田淑敏个人的堕落轨迹,也反映了权力滥用、欺上瞒下等问题的严重性。让我们从多个角度深入了解这一事件。
田淑敏的职业生涯曾是鲜花着锦、烈火烹油。她曾担任宁河区(县)妇联主席,后升任宁河区政协副主席,最终成为宁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。权力的光环下,她逐渐迷失了方向,背离了初心和使命。
2007年至2017年,田淑敏在担任宁河区妇联主席期间,负责推动妇女手工业编织工作。本意是打造惠民产业,帮助妇女增收致富,但她在实际工作中却背离了这一目标。她弄虚作假、欺上瞒下,为了快速形成政绩,向各乡镇摊派不合理的新增编织业人员任务,并通过虚开发票形式,套取专项资金。
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,也暴露了她的权力观扭曲。她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侵吞巨额公款。这种腐败行为,让她从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干部,变成了一个欺上瞒下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。
田淑敏的腐败行为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,还表现在她的生活作风上。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公款送礼成风。在担任公职期间,她多次利用职务之便,违规收受礼金,甚至利用公款进行送礼。
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,也败坏了党风政风。公款是人民的钱,应该用于为人民服务,而不是用于个人享乐。田淑敏将公款用于送礼,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,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。
田淑敏的腐败行为还表现在她利用职务之便,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。她利用手中的权力,为亲属的企业提供便利,帮助他们获取利益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,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她的亲属企业因此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,而其他企业则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。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,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。田淑敏的行为,让群众对政府失去了信任,也让社会风气受到了污染。
田淑敏的腐败行为还表现在她的规矩意识缺失,对抗组织审查。她不仅不收敛、不收手,还在党的十八大后继续进行腐败活动。她对抗组织审查,不配合调查,甚至打探审查调查工作的情况。
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,也破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。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线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。田淑敏的对抗行为,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,也破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。
田淑敏的腐败行为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天津市纪委监委给予她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这一处理结果,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无论职位高低,只要触犯了法律,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田淑敏的落马,不仅是对她个人的惩罚,也是对其他腐败分子的警示。
田淑敏的案例,是一个典型的权力腐败案例。她从为人民服务的干部,变成了一个欺上瞒下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。她的行为,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,也破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,更败坏了党风政风。
这一事件,提醒我们,权力是一把双刃剑,用得好,可以为民造福;用得不好,可以害人害己。作为公职人员,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,严守党纪国法,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
同时,这一事件也反映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。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,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打击腐败分子,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。只有这样,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。